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成都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要求 成都理工大学的招生章程相关的问题,今天,利好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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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要求
成都警官职业学院招生要求:
1、学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察法》和《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还需通过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学生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操守。要求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法制观念,具有较强的进取心和合作精神。同时,要求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2、再次,学生必须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学科基础,考入学校后需具备基本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学生还需具备一定的体能和技能。要求学生在体能测试中达到一定标准,并对传统拳术、擒拿。
汽车驾驶等警用技能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成都警官职业学院的招生要求十分严格,只有符合上述标准的学生才能成为这所学院的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和安保人员。
成都警官职业学院的教学理念以及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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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官职业学院的教学理念以军事文化为特色,注重培养学生的军事素质和综合能力。学院成立于1978年,是教育部和公安部直属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以培养公安警察人才为主要任务。学院设有警务与安全防范、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与司法、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为学生提供优质的警务专业培训。
关于未来发展,成都警官职业学院将继续坚持军事文化为特色,注重培养学生的军事素质和综合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发挥警察学院的特色优势,为国家和人民培养更多优秀的公安人才,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同时,学院也将积极探索和创新教育模式,适应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的需求,不断推进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
国标代码:10616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办学类型、形式: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向考生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收费标准:
1、学校实行学分制,每学年学费数额根据学生所学的学分数而定,第一学年为预收费。各专业每学分收费标准以四川省物价部门公布标准为准。
2、我校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联办专业
商务管理(专科)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19000元/学年,我校和澳大利亚旅游与
酒店管理学院联办专业
旅游管理(专科)经四川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17000元/学年。
专业要求:
1、除
日语专业外(日语专业不限考生外语语种),所有专业只提供
英语语种教学(英语专业要求加试口语)。
2、艺术类本科专业:
艺术设计、
工业设计、
表演、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在四川省和重庆市认可联考成绩;在山东、江苏、新疆、山西、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八省我校自己组织专业测试,并按照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录取。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3、艺术类专科专业:装潢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在四川省和山东省认可联考成绩。
4、报考
社会体育专业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身体无残疾,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
5、
建筑学、工业设计(非艺术)、
土木工程、资源环境与
城乡规划管理、
园林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
美术基础。建筑学专业学制5年。
6、建筑学专业要求加试徒手画,加试徒手画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才能录取。若录取前考生所在省份没有统一组织徒手画加试的,则在新生进校后由学校组织加试,成绩合格者就读建筑学专业,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其就读专业。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2。
2、我校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同一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其随即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各专业志愿之间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具体要求根据当年各省的情况确定,一般级差在5分以内。
5、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艺术类专业对文化考试有单科要求(具体分数线视各省市、区高考的具体情况划定英语、语文的单科分数线)。
6、社会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在同一分数段5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体育类专业对文化考试有单科要求(具体分数线视各省市、区高考的具体情况划定英语的单科分数线)。
7、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投档;对艺体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旅游管理(中澳联办)、商务管理(中英联办)2个(高职)专科专业均为中外联合办学项目,学费较高,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毕业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本科专业的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三年到六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成都理工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旅游管理(中澳联办)、商务管理(中英联办)2个(高职)专科专业由成都理工大学统一进行教学、管理,在校本部就读,以上2个(高职)专科专业学生完成自己的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成都理工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与国外联办专业同时颁发国外相应大学的毕业证书。
咨询电话:028-84078927
邮编:610059
学校网址:
www.cdut.edu.cn
招生信息网:
www.zs.cdut.edu.cn
招生办公室E-mail:zs@cd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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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9-04-2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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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西南交通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南交通大学(以下简称:学校);英译名:SouthwestJiaotongUniversity;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现有三个校区:成都九里校区、成都犀浦校区、峨眉山市峨眉校区。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和研究生;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西南交通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西南交通大学学位委员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和“985”优秀学科创新平台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学校招生的主要对象为:普通高考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西藏内地班、新疆内地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试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2009年教育部下达的我校招生事业计划7700名。招生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原则上在同批次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接受省级招办投档。在第一志愿报考西南交通大学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档案,优先满足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八条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优先安排因学科竞赛奖享受加分政策考生。其余考生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以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方式安排专业,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享受其它政策加分考生。专业分数级差:除一志愿外其余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一志愿与平行志愿级差为7分,平行志愿与调配志愿级差为3分,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并其它表现全面考核择优确定专业。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和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中注明的要求以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条报考英语和英语(
翻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并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及以上。英语、英语(翻译)、日语、德语和
法语专业要求考生没有口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形象气质有优势的考生,建议残疾和身高欠佳考生慎重考虑。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和景观
建筑设计专业,要求具备徒手画能力,新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徒手画加试,不合格者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其它专业录取成绩及人数情况转入其它专业学习。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少数语种考生在报考我校时慎重考虑。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西南交通大学2009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艺术类特长生的要求按教育部教学司[2008]27号文件精神执行。学校在本科层次第一批、第二批均录取艺术特长生,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峨眉校区就读。
第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教学厅[200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第四章其它
第十四条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其使用程序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在峨眉校区就读的第二批次本科生以西南交通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校长具印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峨眉校区××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各专业预收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新生入住成都犀浦校区,新生住宿为4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第二批本科录取新生入住峨眉校区,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1200元。最终实际收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邮编:611756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
www.AD1896.cn
电子信箱:zs@swjtu.cn
联系电话::(028)66367386、66366373、66366379、66366386
第十九条招生工作在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6366385。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摘自中国教育在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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