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南华大学报考政策解读 关于北京邮电大学自考部的问题相关的问题,今天,利好高考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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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南华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南华大学,是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成立于1958年的全日制公立综合性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于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英文译名 University of South China(USC)。
第三条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现有红湘、雨母两个校区。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邮政编码:421001,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734-8282553,8282530;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734-8578168;网址:
,电子邮箱:zs@ usc.edu.cn。
第四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权资格,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
第五条 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和卫计委第一批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
第六条 学校办学涉及工学、医学、管理学、理学、
经济学、
哲学、
法学、文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招生,并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有68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本科一批、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地区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招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七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处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重要政策,决策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主管校领导、校纪委书记、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同时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招生决议;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处是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查处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2020年学校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水平运动队、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的预录名单由学校根据测试、考试情况提供给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行政部门,按相应政策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直辖市、自治区),除省级高考招生机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录取大类(专业)。录取大类(专业)不设分数级差,总分(包含小数点后三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先后和成绩高低顺序安排大类(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专业服从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安排适宜大类(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招生录取按照生源省相关招生录取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南疆计划、内地新疆班、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港澳台、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类别,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设计学类考生,须省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省统考成绩高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外语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第十八条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受相关岗位对毕业生身高限制影响,建议报考
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在1.58米及以上。除部分专业外(具体见各省公布和我校相关招生简章),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
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内容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
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并对其实施经济资助与成长扶助相结合的“双助计划”,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国家设置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之外,还设有综合奖学金、核动力奖学金、中国铀业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对
临床医学专业设置竞争性奖学金, 50%学生免学杂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校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按规定申请修读其他专业的课程和申请获得辅修证书、双学位。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由南华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一、院校介绍
北京邮电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通信、信息电子学和现代
管理科学为特色,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直属教育部,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院校之一。2005年,北京邮电大学喜迎五十周年华诞!
北京邮电大学自考教育培训中心是北京邮电大学高教自考助学归口管理单位,是北京邮电大学唯一经教委批准的承办自考教育的助学机构,自1994年开办自考助学至今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多年来,中心秉承北京邮电大学“团结、勤奋、严谨、创新”的优良传统,遵循北京邮电大学“厚德、博学、敬业、乐群”的优良校训,发扬“崇尚奉献,追求卓越”的北邮精神,坚持“依法办学、严格管理、保证质量、坚持标准”的办学宗旨,依托北京邮电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和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为通信信息行业培养专、本科优秀毕业生数千人,为IT及相关行业人才的培养和企业员工素质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0年被北京市自考办评为“北京市自考助学先进单位”
2001—2002年,被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教育中心评为“先进教学站”,
2004年被教育部自考办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
北京邮电大学自考教育培训中心达德教学部是北京邮电大学自考教育培训中心与由民盟北京市委创办、有六十年历史的北京达德研修学院共同建立,教学地点设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高校云集地区。教学部以北京邮电大学教育资源为依托,以北京邮电大学自考中心严谨治学为保证,以周边重点大学为后盾,形成以北京邮电大学主考专业为主、工管文理专业相结合的全日制教学管理模式。教学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严格,学习风气优良,党团组织健全,学生活动丰富,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就业指导工作,获得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进入21世纪,人类社会迎来了科技和网络时代,社会对通信与信息技术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北京邮电大学高教自考愿为有志于求学成才者助一臂之力!
二、校园环境
教学部地理位置优越,邻近北京邮电大学本部,附近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等重点高校,周边还有国家图书馆、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学习文化氛围浓厚,有利于与其他重点高校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教学部临近中关村高科技园区、亚运村及国家奥林匹克公园,方便学生社会实习实践。有多路公交车及地铁直达我校,交通快捷便利。校内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教学设施齐全,拥有现代化的中央空调教学楼、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教室等。我校大运村学生公寓拥有空调、宽带、热水器、淋浴、独立卫生间、饮水机、电脑桌等设施设备,条件优越,管理严格。
三、办学特色
(培养现代化、国际化人才:拥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多个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强、英语水平高、综合素质高、实际工作能力强)
(一)学生管理严格:
实行班主任跟班上课、跟班上晚自习的制度,严格管理。大运村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保安管理制度。
(二)师资力量雄厚:
以北京邮电大学及周边重点大学的师资为依托,并实行了定期对教师评估的制度,从而保证了教学质量。
(三)开展多种层次教育:
我部自考学生,可以在业余时间读远程教育,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考取学历的机会。
(四)突出的专业优势:
充分发挥北京邮电大学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专业的优势,依托北京邮电大学师资力量及实验设备,注重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为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相关专业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1+N培养模式,大力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实行1+N培养模式,即1个毕业证书和多个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我部现为CIPC国际职业资格认证、IORC国际资格认证、人事部职业资格认证等多家认证机构授权的考试培训中心,主要开展以下职业资格证书培训:
(1)北京邮电大学中级工程师认证:电信
网络工程师、移动
通信工程师、IP网络工程师、电信网络规划与优化工程师、移动网络规划与优化工程师等;
(2)人事部和国际职业资格认证中心认证:
工商管理师、人力资源师、
电子商务师等;
(3)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认证:物流师、
市场营销师、推销员、
会计、高级
文秘等;
(4)信息产业部认证:JAVA
软件工程师、电脑
美术设计工程师等;
(六)、重视素质教育教学:
我部开设有大学生素质训练、创新与创业、就业指导等课程,并请心灵财富创始人—李胜杰老师等素质教育专家来校讲学,多方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争取培养出的学生既具有诚信、拼搏、自信、自强等素质,又具备优秀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承受压力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
(七)、重视学生能力建设,与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合作建立“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大学生人才能力建设实验基地”:
以
心理学和人才学为科学基础,结合学生专业、引进国际通用的胜任力(Competency)模型,对学生实施系统的人才能力培养与开发,为学生建立终身优势能力(Strength)。
(八)、校园文化生活丰富:
我部党团组织健全,平时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参加总校的各项活动和电视台节目。我校04级通信班张洪波同学曾获得北京邮电大学最佳球员称号。
四、专业设置
类别 专业及代码 学历 学制 招生
计划 学费 主考及毕业证书 学业证书
计
算
机
类
通信信息管理
(01A0811) 专科 两年
60人 6200元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计算机通信工程
(01B0809) 独立
本科 两年
40人 6200元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计算机网络
(01B0802) 独立
本科 两年
40人 6200元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计算机信息管理
(01B0810) 专科 两年 40人 6200元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计算机及应用
(01B0801) 专科 两年 40人 6200元 北京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艺术类 室内设计(01A0505) 专科 三年 40人 7000元 清华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广告学
(01B0501) 专科 两年 40人 6200元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经
济
管
理
类
国际贸易
(01B0206) 专科 两年 40人 6000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工商企业管理
(01B0201) 专科 两年 40人 6000元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商务管理
(01C1204) 专科 两年 40人 6000元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金融管理
(01C1203) 专科 两年 40人 6000元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行政管理
(01B0302) 专科 两年 40人 6000元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电子商务
(01B0899) 专科 两年 40人 6200元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北京邮电大学
文
法
类 英语
(01C1502) 专科 两年 40人 6200元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新闻学
(01C1502) 专科 两年 40人 6000元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法律
(01C1301) 专科 两年 40人 6000元 北京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本科 四年 40人
(其中计算机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应用、广告学、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法律等专业设有专升本)
特色类:
专业
学历
学制
计划招生
学费
技能培训费
毕业证书
学业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
游戏软件开发(手机游戏软件开发工程师)
本科
四年
60人
6800元
3600元
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信息产业部认证证书
计算机及应用(JAVA软件工程师)
本科
四年
60人
6200元
3600元
北京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信息产业部认证证书
计算机及应用(电脑美术设计工程师)
本科
四年
60人
6200元
2600元
北京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信息产业部认证证书
(游戏软件开发、JAVA软件工程师、电脑美术设计专业,由计算机世界传媒集团下属单位—计世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学生实习及就业推荐工作,学生入学即签订就业推荐协议)
新增专业:
物流管理:专科两年、本科四年;学费6500元/年;
中英采购与供应:专科两年、本科四年;学费6500元/年;
调查与分析:专科两年、本科四年;学费7000元/年;
航空教学部:
民航服务与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是培养有较高英语水平,有灵活的协调和应变能力,能熟练掌握民航服务理论和基本技能,谙熟服务心理,能为客户提供高品位、高质量的服务,具有较强公关、管理、协调和灵活应变能力的人才,培养民航企业运输管理并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实用型人才。
课程设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道德修养、计算机应用基础、民航概论、民航企业管理概论、
公共关系学、航空市场营销、机场服务概论、民用航空法、航空运输地理、航空服务礼仪概论、民航安全与应急处理、民航服务心理学、民航专业英语和航空服务技能实训。
就业方向:
空中乘务、乘务管理、航空安全员等各项工作。
收费标准:学费13000元/年,岗位培训费4800元/年,服装费1800元。
招生对象及面试条件
1、招收应届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在职职工和社会青年。计划招生人数200人。
2、面试基本条件:学生年龄19岁以下,英语基础好、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空乘女性164cm、男性175cm以上;地勤女性160cm、男性170cm以上。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110)x10%;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
面试与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学。面试时间、地点见信函或网上通知
五、毕业去向
我校非常重视就业推荐工作,设立了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根据毕业生的专业特长,通过“双向选择”“供需见面”等形式向社会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毕业生。我校与计算机世界传媒集团、TCL集团等高科技企业建立了就业合作关系。
信息产业是目前我国发展势头最好、经济效益最高的行业,就业机会多,且行业薪资水平高。北京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中国加入WTO以及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申办,首都对人才需求将更加强烈,这使我校毕业生就业的空间更大、创业的机会更多。
六、学制、证书、毕业待遇
学制:全日制专科二年、本科四年、专升本二年。
证书:
1.高教自考毕业证书:学校统一组织参加高教自考,成绩合格者由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和主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网上可查询;本科毕业通过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予条件可获得学士学位。
2.北京邮电大学学业证书: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北京邮电大学颁发学业证书。
3.远程教育毕业证书:业余就读远程教育,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远程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网上可查询。
4.北邮工程师认证证书:北京邮电大学移动通信工程师、计算机网络工程师、IP网络工程师认证等证书。
5.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可根据所学专业,在校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认证证书。
6.等级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计算机等级考试等相关等级考试证书。
毕业待遇:学生毕业取得文凭后,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七、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思想进步,身体健康,遵纪守法,适应全日制学习。
2、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二)报名及录取
1. 报名者可直接到学校报名,或到我校驻各地招生咨询处填写报名表
2. 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高考或会考成绩单复印件、50元报名费、及报名登记表用挂号信直接邮寄到招生办公室。
3. 通过电话、传真或网上报名。
4. 报名时间:从即日至8月20日。
5. 经过审查合格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开学凭入学通知书报到(详见入学须知)。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按专业设置所列学费标准,其中计算机网络、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需交委托培养费240元/年
2、代收住宿费:(1)3000元/年 (2)3200元/年 (3)4900元/年
3、其它收费标准请参照入学须知。
(四)乘车路线
北 京 站:乘地铁2号线到西直门换乘地铁13号线到知春路下,往东走200米路口向北即到(北航南门);
北京西站:乘387路车到西直门换乘375路汽车到北航站(北航东南门)下;
北京北站:在西直门乘地铁13号线到知春路下,往东走200米路口向北即到(北航南门);
首都机场:乘机场大巴到北航(北航北门)下。
六里桥长途汽车站:乘944、719、833、836路车到北航站(北航东南门)下。
自驾车请从西直门向北走学院路到北航,或走北四环从北航出口或学院路出口到北航;
咨询地点:从北航校门进,北航体育场向南行100米,到北航附小对面学知楼111室。
咨询电话:
010-82334629、
010-82210177、
010-82210176、
010-62258866—1221
电子信箱:beiyou2006@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邮电大学北邮科技大厦1221室 吴井军老师(收)
邮政编码:100876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以本科为主兼专科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以此章程为基础面向全国开展招生工作,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利好高考网
第一条 学院全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学校代码:13899
第二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第26号令,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是由北京中医药大学(“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院校。
第六条 学院分两个校区:
廊坊校区学院地址:廊坊市东方大学城教学南区
邮政编码:065001
渤海校区学院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
邮政编码:061108
注:2022年本科和专科各专业新生在渤海校区学习。
第七条 联系电话:010-80841819/010-80841869/0317-5481839
传真:0316-6058929
网址: (教育网)
E-mail: dfzs@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学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对象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专业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省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院领导审定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2022年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高考学生。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药学类专业;根据医药类专业在教学中必须安排临床见习、实习、急诊训练、技能考核、野外采药、显微分析、实验操作、军事训练、保健体育等学习内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对护理专业就业的要求,建议身高1.55米以下的考生慎报考护理学专业。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对应(往)届考生、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不同,详见《入学须知》。
第二十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学校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奖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设有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推荐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三条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
第二十四条 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按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高考成绩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未公布方案和有关办法,按第二十四条方案执行。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CC。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学院没有加试要求。
第二十六条 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政策均予以认可。即提档及分专业时,学院承认符合政策的加分。
第二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或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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