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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高考政策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

2025-05-03 23:57:57 | 领航网

今天领航网小编整理了户籍高考政策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户籍高考政策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

吉林高考户籍政策

吉林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如下:


1、小、初、高连读考生


此类考生为小学、初中、高中都在吉林省内就读的外省户籍学生。


如在吉林省内参加高考,报名时需出具《小初高连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高中连续就读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初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学籍(考籍)复印件。


2、“单人迁入”考生


此类考生为非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2017年12月31日前)的外省户籍应届考生。


如在吉林省内参加高考,报名时需出具《资审表》、《高中连续就读证明》、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考籍)复印件。


往届生出具《资审表》、《报考介绍信及思想政治考核评语》、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全家迁入”考生


此类考生为随父母户口迁入吉林省(户籍、学籍、考籍于2019年12月31日前迁入)的外省户籍考生。


如在吉林省内参加高考,报名时需出具《资审表》、《高中连续就读证明》、考生父或母的2020年9月30日前(不含补交)参保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证明(到社保部门打印),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考籍)复印件。


户籍、学籍、考籍转入和就读不足一年的,还要出具考生父母军转安置、工作变动等有关证明材料,并由县教育局批准,报省考试院备案。


4、”随迁子女”考生


此类考生为父母其中一方在吉林省内有稳定工作,并缴纳3年以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如在吉林省内参加高考,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父或母的《工作证明》、《住所证明》及2018年9月30日前(不含补交)参保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证明(到社保部门打印)。


应届生必须是2018年9月30日前转入学籍(考籍),还要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读证明。


5、“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子女考生


此类考生为父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


如在吉林省内参加高考,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项目的证明文件及政府公示网址、法定代表人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


并提供就读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考籍)、《就读证明》(2019年12月31日前转入学籍)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受户籍限制。

户籍高考政策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

湖北高考外地户籍政策

1、外省户籍进城务工及其他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凡符合下列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湖北申请报名。
(1)具有湖北普通高中学籍或中职学籍,并在湖北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三年的应往届毕业生;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湖北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湖北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湖北省长期居住、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在我湖北省申请报名。
3、外国侨民考生。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湖北省定居、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外国侨民,可在湖北省申请报名。
4、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中科大创新班年龄适当放宽),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院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后方可申请报名。
湖北大学高考申请材料:
应届毕业生有随行子女应亲自申请、户籍、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职学生注册档案和学生注册文件、法定监护人工作证、居住证登记。
学籍证明材料必须经学籍所在地学校和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和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可以是我省居住地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个人纳税证明,个体户可以是营业执照;居住证明可以是居留许可、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房产证或证明材料。
往年搬家的孩子需亲自申请、户籍、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证书及档案、法定监护人工作证、居住证登记。法定监护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

领航网(https://www.lhgaokao.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的相关内容。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如下:

1、应届毕业生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必须经过实际学习。对现就读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实行三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必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一年级学籍,并实际学习。

2、往届毕业生,必须持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持有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必须符合高中阶段毕业3年以上,并实行3年过渡政策。

3、高中阶段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并持有天津市初中毕业证书。对持有外省初中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符合初中毕业6年以上,并实行3年过渡政策。

4、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和普通高中学籍,经教育部批准的高中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报考合格非应届高中在校生。

5、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在津不参加高考录取。

法律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普通高考报名前办理完毕。其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本市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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