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国防生院校有哪些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国防生院校有哪些
2009年全国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1。北京大学
2。中国人民大学
3。清华大学
4。北京交通大学
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6。北京理工大学
7。北京科技大学
8。北京林业大学
9。首都医科大学
10。北京师范大学
11。中国政法大学
12。南开大学
13。天津大学
14。天津科技大学
15。河北大学
16。河北工业大学
17。河北科技大学
18。山西大学
19。中北大学
20。太原理工大学
21。内蒙古大学
22。辽宁大学
23。大连理工大学
24。沈阳工业大学
25。沈阳航空工业学院
26。沈阳理工大学
27。东北大学
28。大连海事大学
29。吉林大学
30。长春理工大学
31。长春工业大学
32。黑龙江大学
33。哈尔滨工业大学
34。哈尔滨理工大学
35。燕山大学
36。哈尔滨工程大学
37。复旦大学
38。同济大学
39。上海交通大学
40。华东理工大学
41。华东政法大学
42。南京大学
43。东南大学
4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45。南京理工大学
46。江苏科技大学
47。南京邮电大学
48。河海大学
49。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50。浙江大学
51。安徽大学
5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53。合肥工业大学
54。安徽理工大学
55。厦门大学
56。集美大学57。南昌大学
58。华东交通大学
59。东华理工大学
60。南昌航空大学
61。井冈山大学
62。山东大学
63。中国海洋大学
6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65。山东理工大学
66。聊城大学
67。郑州大学
68。河南理工大学
69。河南科技大学
70。河南大学71。武汉大学
72。华中科技大学
73。武汉科技大学
7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75。武汉理工大学
76。湘潭大学
77。湖南大学
78。中南大学
79。长沙理工大学
80。湖南师范大学
81。南华大学
82。中山大学
83。华南理工大学
84。华南师范大学
85。广西大学
86。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87。四川大学
88。重庆大学
89。西南交通大学
90。电子科技大学
91。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92。西华大学
93。西南大学
94。西南财经大学
95。西南政法大学
96。贵州大学
97。云南大学
98。昆明理工大学
99。西北大学
100。西安交通大学
101。西北工业大学
102。西安理工大学
10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4。西安科技大学
105。长安大学
106。兰州大学
107。兰州理工大学
108。兰州交通大学
109。新疆大学
110。石河子大学
111。宁夏大学
112。烟台大学
11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114。长春工程学院
115。宁波大学
116。西安邮电学院
117。广东工业大学
一、报考条件
1、 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或符合保送生条件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3、 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 2009年9月1日),未婚。
4、 身体健康,原则上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不低于 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厘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
、招生录取
1、 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者即可列为预选对象。填报志愿时在提前录取批次招生志愿表中填报中南大学和相应专业,并注明为广州军区“国防生”。
2、 录取批次为提前批,录取方式由广州军区与省招生部门和我校协商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市、区)本科一批投档控制分数线。
3、 被录取学生及其担保人(监护人)必须按规定签定《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由我校和广州军区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
四、待遇与义务
学生在校期间,按我校普通本科生享受同等待遇和履行义务,包括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接受我校和广州军区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的管理,并参加规定的军政课程训练。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是国家义务性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费等三部分构成,现为每人每年10000元,其中学费、杂费5000元,由军队按学年直接与学校结算,计入学生应缴纳学费、杂费总额;生活补助费5000元,按月发给学生本人(标准为500元/月,7月、8月不发放)。广州军区按规定标准发放服装。国防生在学制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毕业时,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分配到全军所属部队工作。
国防生毕业分配到军队后,本科定为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其职级、军衔、住房分配等,与同期毕业军校学员相同。部队鼓励干部自学提高,或者按规定报考军地高校研究生,到军地院校或国外深造。
五、淘汰与转制
1、 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的规定,新生入学后,由我校和广州军区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组织对其进行复审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复审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国防生”资格,开始享受国防奖学金;复审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国防生”资格和享受国防奖学金;复审复查不合格且录取分数线未达到我校在生源地普通本科生最低录取分数者,不予注册,退回生源所在地处理;复审复查不合格但录取分数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地普通本科生最低录取分数者,则转入普通班就读,按普通本科生要求对待。
2、 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制。因学生本人主观原因而被淘汰者,取消“国防生”资格,并按《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相关约定退回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缴纳一定罚金,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学校作出相应处理和安排。如果录取入学时未达到我校当年在生源所在地省(市、区)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者,由学校作退学处理。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者,取消“国防生”资格,已享受的国防奖学金不退还,办理相关手续后,转入普通班就读。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发布时间:2008-03-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长 162CM 以上,女性身长 160CM 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到 160CM ,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 158CM 。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 KG ) = [身长( CM?)- 110]( KG )
第四条 颅脑畸形,颅脑手术、脑外伤及综合症,不合格。
颈强直,斜颈,Ⅲ度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重度男性乳房发育症,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五条 先天性四肢、关节及脊柱发育不良造成畸形或者功能障碍,骨、关节、软组织、滑囊伤病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专业除外);单纯性骨折,治愈一年后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合格。
第六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 2 厘米 ,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 7 厘米 ,或者虽未超过规定范围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七条 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功能的拇外翻,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或者有恶变可能的良性肿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合格。
第九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条 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有直径超过 2CM ,其他部位直径超过 3CM ,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的,合格。
第十一条 有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直径大于 0.5CM 或者超过两个的混合痔,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的,合格。
第十二条 影响功能的泌尿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隐睾,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伤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睾丸鞘膜积液连同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一倍的;
(二)无压痛并且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不超过两个,每个直径不超过 0.5CM 的;
(三)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包皮过长,包茎包皮与龟头无粘连,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四)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一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的。
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寻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其中,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 3 厘米 ,轻度腋臭(潜艇及装甲专业除外)合格。
第十四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十五条 血压超过下述范围,不合格。
血压收缩压 90 毫米汞柱至 14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至 18.66 千帕)、舒张压小于 90 毫米汞柱( 12.00 千帕) , 心率每分钟 50 次至 100 次 , 合格 .
第十六条 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他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七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十八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 1.5 厘米 , 剑突下不超过 3 厘米 ,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 , 肝上界在正常范围的 ;
(二)因既往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 1 厘米 的。
第十九条 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病毒性肝炎等各类传染病,不合格。其中丝虫病、细菌性痢疾治愈半年以上和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以及急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合格。
第二十一条 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严重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过敏及严重过敏体质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二十四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 5 米 ,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 5 米 、另侧不低于 3 米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五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重度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二十六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等耳病不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专业合格。
第二十七条 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它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炎,不合格。
不影响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者肥厚性鼻炎,反复发作的变态反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严重的鼻中隔偏曲和反复鼻纽,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二十九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条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第五章眼科项目
第三十一条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 4.5 ( 0.3 ),矫正视力不足 4.9 ( 0.8 ),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在 4.6 ( 0.4 )以上,矫正视力在 4.9 ( 0.8 )以上,屈光度在± 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二条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四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视超过 10 O ,外隐斜超过 5 O ,上隐斜超过 2 O ,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五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不合格。
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六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形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 1PD 直径的。
第六章口腔科项目
第三十七条 三度龋齿,缺齿并列在一起的两个以上或者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 , 腭裂及其术后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义齿,不合格。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 中度以上的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或者缺失,覆盖 超过 5mm , 牙 牙合 超过 3mm ,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 牙合, 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 牙合, 中度牙周病,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形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 牙合的 ;。
(四)错 牙合 。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第三十九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条 内外生殖器发育异常,不合格。
第四十一条 各期妊娠,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八章 心理检测项目
第四十三条 一般能力倾向测验的检测结果同时符合下列两项的,不合格:
(一) 文字运用得分小于 4 分;
(二) 二维旋转得分小于 3 分;
(三) 加减法得分小于 7 分;
(四) 符数转换得分小于 55 分。
第四十四条 按照《中国 MBTI-G 人格类型量表》实施检测,检测判定为 ENFP 、 INTJ 、 ISTP 人格类型,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结构性访谈:
(一) I 得分大于 30 分;
(二) N 得分大于 30 分;
(三) F 得分大于 28 分;
(四) P 得分大于 28 分。
结构性访谈依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访谈评价量表》进行评价,结果大于 7 分者,不合格。
第九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四十五条 腹部 B 超检查项目包括肝、胆、胰、脾、双肾、子宫、双侧附件、腹腔。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脾、肾脏、子宫及双附件疾病,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妊娠,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肝囊肿(非炎症性、非寄生虫性、非肿瘤性)数目不超过 3 个且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二) 单发诊断明确的肝血管瘤(位于肝实质内),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三) 单发肾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1.0cm 的;
(四) 单侧单纯性卵巢囊肿最大直径不大于 3.0cm 的。
第四十六条 X 线胸片检查,发现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不合格。
符合下列情形和检查结果无异常的合格:
(一) 孤立钙化点双侧肺野不超过 3 个、直径不超过 0.5cm ,且密度高、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的;
(二) 肺纹理轻度增强,排除呼吸道疾病的;
(三) 一侧肋膈角轻微变钝,排除心、肺、胸腔疾病的。
第四十七条 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
第四十八条 血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白细胞总数 4.0-10.0 × 10 9 /L ( 4000-10000/ mm 3 );
(二) 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 50%-70% 、淋巴细胞 20%-40% ;
(三) 红细胞数,男性 4.0-5.5 × 10 12 /L ( 400-550 万 / mm 3 )、女性 3.5-5.0 × 10 12 /L ( 350-500 万 /mm 3 )
(四) 血小板计数, 100-300 × 10 12 /L ( 10-30 万 / mm 3 );
(五) 血红蛋白,男性 120g /L -180g /L(12 -18g /dl) 、女性 110g /L -150g /L(11 -15g /dl) 。
第四十九条 尿液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透明、淡黄色;
(二) pH 值为 4.5-8.0 ;
(三) 尿比重为 1.003-1.035 ;
(四) 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五) 尿酮体阴性;
(六) 尿糖阴性;
(七) 胆红素阴性;
(八) 尿胆元阴性至弱阳性;
(九) 镜检(离心沉淀标本,下同)红细胞男性 0- 偶见 / 高倍镜、女性 0-3/ 高倍镜,镜检白细胞男性 0-3/ 高倍镜、女性 0-5/ 高倍镜,镜检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十) 尿妊娠试验阴性。
第五十条 粪常规检查符合下列标准的合格:
(一) 外观正常;
(二) 镜检红细胞 0-2/ 高倍镜、白细胞 0-2/ 高倍镜;
(三) 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等检查阴性。
第五十一条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采取连续监测法(酶动力学法)检查, 40 单位以下合格。
第五十二条 血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采取酶联免役检测法检查,阴性合格。
第五十三条 血清艾滋病毒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四条 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采取酶联免役法检测,阴性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毒品(试剂)采取胶体金检测,阴性合格。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五十七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7 年 4 月 24 日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即行废止
井冈山大学国防生学院毕业分配
井冈山大学国防生学院毕业分配到部队基层岗位工作。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井冈山大学国防生毕业后,分配到部队基层岗位工作。毕业国防生在首次授衔、定职定级、住房公积金发放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授予中尉军衔,任命为副连职军官。
浙江考生如何报考国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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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9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问答
什么是国防生?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需要,由军队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或从低年级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毕业时按协议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大学生。
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有哪些基本条件?
答:报考对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2009年在浙江省招生的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有哪些?
答: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院校有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理工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等29所。在我省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有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宁波大学等29所。另外,公安部直属的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面试、体检和政治考核工作也由省军区招生办统一组织。详细招生计划在6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公布。
怎样填报志愿?
答:由于今年我省实行高考改革,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志愿填报分两次进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今年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为6月25日8:30至6月26日11:30,6月27日下午现场确认;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为7月17日 8:30至17:30填报志愿并现场确认。考生在每批次提前录取院校中分别可填报五个志愿,另设“服从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可填三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有关规定,划线类别为一本线的军队院校的指挥专业,经过调剂生源仍不足的,由有关院校提出申请,可以适当降分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生源缺额情况,在第一批分数线下20分以内依据考生志愿,依次扩大提供军检考生名单。所以,有志于献身国防事业的考生,虽然未上一本线,但仍可参照往年录取情况填报生源不足的军校指挥专业,可能会增加录取机会。
今年军校提前批如何录取?
答: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分两个批次,分别在普通高校第一批和第二批提前录取。录取时间:第一批院校为7月9日—7月12日;第二批院校为7月29日—7月31日。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分男、女从高分到低分向院校提供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填报了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录取条件或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军校和国防生,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如何安排?
答: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的时间安排:第一批院校为7月1日—6日,第二批院校为7月21日—26日。面试、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办分批统一组织,地点在杭州市杨公堤27号南京军区杭州疗养院。同时,考生根据通知到所属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参加政治考核和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
政治考核的对象和组织程序是怎样的?
答:参加政治考核的男、女考生数量,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分数线以上,依照各院校招收男、女考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由市、县(区、市)招办将上线考生名单通知到学校、考生本人及当地人武部,考生所在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学校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与面试、体检同步展开。
面试工作如何开展?
答: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同时取得参加面试资格。考生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面试从报考动机、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行为反应能力等方面对考生进行全面衡量,作出综合结论。
体格检查有何具体要求?
答: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参见省教育考试院2009年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手册》)。其中,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每一只裸眼视力不低于4.6(0.4),矫正视力不低于4.9(0.8)。肝功能化验正常,无传染病、慢性病及伤残、缺陷等。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合格。其中,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招生军检,身高标准按公安部规定,男性不低于1.68米、女性不低于1.58米。
哪些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招收文科考生和女生?
答:军队院校和国防生以招收理科考生和男生为主。国防科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京政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等军队院校和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井冈山大学等国防生院校招收少量文科考生。国防科技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海军工程大学、空军工程大学、空军雷达学院、第二炮兵工程学院、武警工程学院等军队院校和北京理工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宁波大学等国防生院校技术类专业招收少量女生。
军队院校新生入学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学后,军队院校在3个月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任命为现役军官。
国防奖学金标准是多少?
答: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部分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学杂费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费由驻校选培办逐月发放给国防生本人。目前的标准暂为10000元/年。
军校学员毕业后,享受什么职级待遇?
答:军校毕业学员,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或专业技术中尉军衔)。
国防生毕业后职级待遇与军队院校毕业学员有何区别?
答:毕业国防生到军队报到任职后,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
国防生毕业时如何分配?
答:国防生毕业时经高校和驻校选培办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分配岗位和去向按照专业对口、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确定,在满足军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本人的实际情况和意愿。国防生毕业后,主要补充到部队专业技术岗位,部分适合担任指挥干部的,可补充到指挥岗位任职。
如何识破利用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骗局?
答:识假防骗,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军校和国防生录取至少在第二批文理分数线以上,并须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②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绝无内部指标,也不可能计划外扩招。③军校和国防生招生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④军校和国防生实行提前批远程网上录取,我省今年分两批录取,8月上旬录取工作基本结束,一般在当年8月底入学报到,8月中旬以后不可能还在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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